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网络教学行为规范(试行)

2020.02.14 00:00

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,计算机系积极组织师生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安排授课,获得广大师生的积极响应。依赖网络全面开展教学,对全体师生而言,面临的不仅是教学模式和学习模式上的改变,同时也包括远程教学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和行为伦理等多方面的问题。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在线教学惯例,我系针对网络教学过程特制定如下行为规范。

一、教学秩序

1. 清华大学面授课堂教学中的管理规定原则上仍适用于网络教学活动,师生应共同遵守。

2. 教师须按教学日历准时开课。认真研究网络授课特点,主动调整课程设计,积极探索教学方式,最大程度保证教学质量。教师应全面掌握课堂教学过程,教学对象仅限选课学生。

3. 学生须按教学日历按时上课。未经批准不参加规定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,按学籍管理规定、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处理。

4. 学生如确因技术限制等原因无法顺利参加某些课程的网络教学,应提前与任课教师和班主任(本科生)、导师(研究生)联系,说明情况并请假,获得批准后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补学。

5. 网络教学过程中,任何师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教学秩序。

6. 助教协助教师完成教学环境部署、答疑、辅助教学等工作,远程协助主讲教师和合讲教师上课,协助维护教学秩序,并在授课时间段随堂听课。

二、教学规范

1. 教师在网络教学过程中应注意仪容仪表,规范语言表达,教风端正,以身作则。

2. 学生在网络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维护良好的学风学纪,积极认真参与教学过程,按时独立完成教师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。

3. 任何师生不得邀请与课堂无关的人员进入在线课堂或教学微信群。

4. 师生有义务将远程网络教学中出现的困难、问题,以及形成的建议及时向院系和学校教务管理部门、技术支持部门反馈,共同保障和提升网络教学质量。

5. 教师应增加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,强调疫情防控时期的科学理性与自强不息精神。

三、知识产权管理

1. 学校和教师对网络教学课程全部内容拥有知识产权。未经授课教师书面同意,学生或任何第三方机构不得对授课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记录;也不得对课程资料进行个人学习目的之外的传播。

2. 在线教学产生的包含个人隐私的教学数据由授课教师妥善处理。

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

2020年2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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